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哪个部门审批的?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利用互联网经营网络文化产品的许可证,是目前互联网行业热门的许可证件之一。本人从事审批行业多年,对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独特的办理心得,还望各位读者参考。
资质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定义的网络文化产品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表演,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网络文化节目视频播放,网络动漫,网络比赛,网络艺术品等等,凡是网站或app涉及以上项目均需要具备此证,方可上线经营。
办理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证证明文件
3、公司设立章程
4、网站域名证书
5、企业注册地址的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凭证(部分省份需要)
6、公司名下八名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或者职称证明(部分省份需要)
7、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部分省份需要)
审批部门:
各省、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
iCP经营许可证介绍:
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叫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CP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为什么要办理ICP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