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厦门文网文办理,厦门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
主要包括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直播、网络演出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一般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呢?
1. 互联网文化公司
2. 直播单位
3. 互联网音乐娱乐公司
4. 传媒公司
5. 展览艺术品公司
6. 动漫、动画单位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全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有些省叫“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审批机构:省通信管理局
审批时间:40-60工作日
年检要求:工商执照增项后(增项名称: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每年1-3月。
有效期限:5年
业务应用: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包括在线销售、在线支付、广告招商、会员收费、企业合作、项目投标等;
审批流程:先网上提交材料,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
材料要求:性材料、企业基础材料、社保证明(部分省份需要)、网站备案信息、服务器托管协议、接入商资质。,部分省份要求服务器放置在本省(也就是说服务器必须放置在本省,即使托管商有全网IDC或ISP,并且在本省有备案确认书,那也不能将服务器放在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