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厦门软件著作权申请,厦门软著申请,厦门软著登记证书申请
软件作权是指软件开发人员或者其他权利人根据相关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软件注册后,软件作权人享有出版权、开发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软件作权又称计算机技术作权,计算机技术作权是指软件开发人员或其他权利人根据相关作权法的规定,对软件作品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就权利的特点而言,它是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作权的获取不需要单独确认,所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注册后,软件拥有发表权、开发人员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证明文件
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