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厦门电子软著办理,电子软著证书办理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著作权法律规定,对软件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翻译权等各项专有权利。
软件著作权越多,代表着企业在互联网行业的护城河越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强,其他企业越不容易占领自己的市场份额。它不但可以防范别有用心企业的恶意盗版,还可以保护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对于企业申报高企、双软等科技项目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2.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